廈門買車補助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在廈門買車獲得補助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新車上牌:機動車所有人除經海關進口及國務院認定免予檢驗的機動車外,需到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并取得合格證明后申請注冊登記。車輛要符合廈門現階段執行的國家階段性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且不存在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情況。
材料準備:《機動車牌證申請表》、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購車發票等來歷證明、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免稅憑證、交強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特定情形需提供、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相關特殊車輛的使用性質證明或操縱輔助裝置加裝合格證明、委托代理人的還需機動車業務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外地人購車:需提供居住證或有效期內的暫住證。
新車上牌選號:可通過網上預選或車管所辦理。網上預選包括基本信息錄入和預選號牌兩個階段,注意自編和隨機選號的規則及限制。
臨時入境機動車號牌辦理:需準備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
費用方面:汽車反光號牌 100 元/副,摩托車反光號牌 35 元/副,掛車反光號牌 50 元/副,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反光號牌 40 元/副。
購車補貼:擁有廈門市戶籍,并且在廈門市連續繳納社保滿一年的私人車輛所有人。需準備廈門市居民身份證明、車輛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報廢憑證或者報廢機動車交管網電子業務專欄輸出的機動車報廢信息表、購買新車的發票及環保車型認證證書、銀行賬戶信息。
翔安區政府購車補貼:活動時間為 2024 年 5 月 24 日—2024 年 6 月 30 日,消費者在翔安區指定汽車銷售企業購車可享補貼。補貼申領材料包括購車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證件、購車人本人擁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機號、購車人購車時獲取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購車人本人的《機動車行駛證》、購車人本人持有的建設銀行儲蓄卡,或購車者本人手機號注冊的數字人民幣 APP 并開通的建行數幣錢包 。
報廢更新:對個人消費者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提高補貼標準。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 2 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 1.5 萬元。
置換更新:2024 年 8 月 31 日至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舊乘用車并購買新乘用車,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一次性購車補貼。按照新車價格,補貼分為三檔:購買新燃油車,價格為 5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補貼 8000 元/輛;價格為 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的,補貼 12000 元/輛;價格為 25 萬元(含)以上的,補貼 15000 元/輛。購買新能源車的,在上述各檔基礎上增加補貼 1000 元/輛。
貨車相關:支持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8 萬元;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3.5 萬元;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 3 萬元。
省內轉讓購車補貼:個人消費者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在福建省內轉讓本人名下的福建號牌乘用車,在廈門市內購買車身價 5 萬元(價稅合計,含 5 萬元)以上乘用車新車并在福建省內上牌,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可申請一次性購車補貼。轉讓舊車的消費者,須與購買新車的消費者為同一人。按照購買新車價格(購車發票金額,價稅合計)分為三檔:購車價格為 5 萬元(含)至 15 萬元(不含)的,購買燃油車補貼 8000 元/輛;購車價格為 15 萬元(含)至 25 萬元(不含)的,購買燃油車補貼 12000 元/輛;購車價格為 25 萬元(含)以上的,購買燃油車補貼 15000 元/輛。購買新能源車的在上述各檔基礎上增加補貼 1000 元。全市實行統一補貼標準,各區不得疊加。每轉讓一輛舊車并購買一輛新車可享受一次補貼;按照“省內轉讓、本地購車、本地申請”原則執行。
最新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