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 X5 PLUS 購車補貼有哪些申請條件?
長安 X5 PLUS 購車補貼的申請條件有以下這些。
補貼范圍方面,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乘用車和其他燃料類型乘用車,進口汽車也參照執行。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包括 2.0T 排量燃油乘用車。
補貼申請條件上,報廢車輛與新購車輛的車主須為同一消費者,以報廢車的注冊登記時間為限制標準,報廢舊車和購買新車無次序要求。《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等證明材料,應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完成開具。
補貼申領有一些限制,比如新車《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開具地,同一新車不能同時申領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與佛山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車輛報廢方面,可以異地拆解,但不能用《機動車解體記錄表》等材料代替《機動車注銷證明》。因車輛信息歸檔原因,在佛山拆解的異地車輛,需回牌照所在地申領《機動車注銷證明》。
補貼標準上,個人消費者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報廢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新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補貼 2 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新購買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新車的,補貼 1.5 萬元。報廢車要求已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含 25 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舊車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含 26 日)后過戶給本人,再報廢,不可申領報廢更新補貼。上海地區,提交舊車的《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上的交車時間或《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上的開票時間應當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購買新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間應當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間,新車必須在 2025 年 1 月 31 日前在本市完成注冊登記;補貼資金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5 年 2 月 28 日,異議復核申請截止日期為 2025 年 3 月 31 日。
人員要求是個人用戶,新舊車車主必須是同一人,個人信用狀況良好,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無各類稅費欠繳等失信記錄。
在碑林區,購車時間為 9 月 5 日至 10 月 24 日,申請時間為 9 月 14 日至 11 月 24 日,居民個人在注冊登記、稅務及統計關系在碑林區并參與此次汽車消費券活動的限額以上汽車銷售企業,購置國六標準(含)以上乘用車,包括燃油車和新能源汽車,二手車、營運車輛及特種車輛交易不在補貼范疇。具體補貼標準分為三擋:購車發票金額在 6 萬元(含)以上 10 萬元(含)及以下補貼 1500 元,購車發票金額在 10 萬元(不含)以上 20 萬元(含)及以下補貼 3000 元,購車發票金額在 20 萬元(不含)以上補貼 4000 元。
在包頭市,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個人消費者報廢本人名下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報廢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在包頭市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乘用車新車,開具本地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完成登記上牌可申請一次性購車補貼。其中,報廢上述車輛并新購新能源乘用車可申請 12000 元/輛補貼,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置 2.0L(含) 排放標準以下燃油乘用車可申請 9000 元/輛補貼。比亞迪廠家在國家政策基礎上推出了 2000 - 10000 元不等的報廢補貼,部分 4S 店也推出了 6000 - 10000 元不等的報廢補貼政策,兩種補貼疊加,消費者最高可享 22000 元的購車優惠。
申請方式可以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網站或“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進行線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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