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車管所車輛年檢有哪些要求
泰安車管所車輛年檢要求挺多的。
首先,上線檢驗方面,機動車所有人可在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管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申請前要處理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申請時要填申請表并提交行駛證、交強險憑證、車船稅證明、安檢合格證明。
不同類型車輛的檢驗期限不同,營運載客汽車 5 年以內每年檢 1 次,超過 5 年每 6 個月檢 1 次;載貨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 10 年以內每年檢 1 次,超過 10 年每 6 個月檢 1 次;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超過 6 年每年檢 1 次,超過 15 年每 6 個月檢 1 次;摩托車 4 年以內每 2 年檢 1 次,超過 4 年每年檢 1 次;專用校車每半年檢 1 次,非專用校車取得標牌后每半年檢 1 次;其他機動車每年檢 1 次。
另外,年檢期按機動車注冊登記時間算,營運車在規定期限內經安檢合格不再重復安檢,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行駛證記載內容不符或未提供交強險憑證的不予通過檢驗。
初次年檢時,要審核機動車是否具備申領牌證條件,包括有無車輛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商檢證明,車體出廠標記是否齊備,要測量機動車內外輪廓尺寸及輪距、軸距,還要按技術檢驗標準逐項進行,合格后填寫登記表并按規定填寫空車質量等信息。
定期年檢要檢查發動機、底盤、車身及附屬設備是否清潔齊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勻美觀,各主要總成是否更換,與初檢記錄是否相符;檢驗車輛制動性、轉向操縱性、燈光、排氣等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檢驗車輛是否經過改裝、改型、改造,行駛證、號牌、車輛檔案登記是否與車況相符,有無變化,是否辦理了審批和異動、變更手續;檢查號牌、行駛證及車上噴印的號牌放大字樣有無損壞、涂改字跡不清等情況,是否需要更換;大型汽車要按規定噴寫單位名稱等,貨車后欄板外側要噴寫放大車號,個體或聯營戶汽車門兩側要噴寫“個體”字樣,字跡要清晰,不得噴寫單位代號或其它圖案。
年檢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比如檢查車輛燈光,過暗或過強都不行,改裝氙氣大燈的要恢復原狀;確保制動性能良好,剎車皮該換就換;處理交通違章記錄;先辦理續保再參加年檢;年檢前洗車,注重底盤清潔;去除車身和擋風玻璃上影響視線的雜物,車身外觀必須和行駛證一致,非法改裝無法通過年檢;準備好滅火器和三角反光板。
新車 6 年之內免于上線檢測,檢測線外排隊車輛減少三分之一,免檢車輛領取檢驗合格標識時,車主需簽訂承諾不非法改裝。提前處理違法記錄,一分鐘可“合格”。
6 年內新車免于上線檢測,約有 23 萬輛車受益,審車可提前三個月,能避開高峰期。
對于經常在外地使用、注冊地在泰安的車輛,辦理委托異地年檢要符合條件,僅限泰安市已注冊登記的 9 座以下非營運小型載客汽車,機動車所有人申請,無交通違法,機動車所有人無特殊情況,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可提前 3 個月辦理。辦理材料包括辦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小型汽車提供行駛證原件、復印件或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型汽車提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使用性質為“貨運”的還要提供當地機動車加油發票或過路費發票。辦理流程是到泰安市車管所受理窗口提交申請并打印委托單,辦理地點有多個檢測站。業務受理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結,交付《委托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通知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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