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燈使用有哪些注意事項
車燈使用有很多注意事項。
比如,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轉彎時,要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近光燈。
夜間路燈開啟或遇特殊天氣,應開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
同方向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不能用遠光燈。
轉彎、變更車道、超車、掉頭、靠邊停車要提前 100 米至 50 米開轉向燈。
夜間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沒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要交替使用遠近光燈。
沒中心隔離設施或中心線的道路,夜間會車距相對方向來車 150 米外改用近光燈,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用近光燈。
車在道路上故障或出事故妨礙交通又難移動,要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在車后 50 米至 100 米設警告標志,夜間還得同時開示廓燈和后位燈。
夜行照明燈要常檢查,可到專業維修廠調試高度和角度,會車時變近光,會車后視情況變遠光,交叉路口和超車時變換遠近光提示。
轉向燈轉向時必開,在距轉彎路口 30 米至 100 米左右打開。
霧燈要常檢查,霧天必開,非霧天勿開后霧燈。
近光燈在特定道路和會車時使用。
遠光燈在無路燈、照明不良的郊區公路、高速可使用,特殊情況交替使用,非特殊情況不能隨意用。
示廓燈是信號提示燈,一般不單用。
危險報警閃光燈在特定情況下使用,比如故障停車、牽引故障車、道路養護施工、臨時停車、低能見度時。
向前車連續閃三下大燈可能是善意提醒,不領會可用喇叭。
常開夜車可換高亮度大燈,燈光開關右扭兩下是大燈,原車遠近光不能同時開,切換手柄在方向盤左下側。
換大燈燈泡時,換鹵素燈泡前要關大燈開關等燈泡冷卻,裝新鹵素燈泡別讓手碰玻璃泡,清洗發動機倉后要確保水干燥。
近光燈使用多,天色稍暗就開,特殊天氣也開。
遠光燈照明和警示,合理使用,不能濫用,兩車交匯距小于 150m、大霧、前方有行人時不能用,對面來車開遠光可閃動提示。
轉向燈告知意圖,要打轉向燈,霧燈雨霧天氣照明和警示。
夜間行車,沒特殊情況開近光燈,轉彎開轉向燈,前方黑暗開遠光,會車關遠光,霧天開兩個霧燈,超車用遠近光和轉向燈提醒,過路口用遠近光提醒,無霧無雨合理文明用燈,提前開燈確保視線,路口燈光不夠醒目要用閃光燈,跟車保持安全距離用近光,臨時停車關前照燈開側燈,轉向信號燈提前開,在城市開車注意行人,多變換遠近光觀察環境和路況,夜間行車前檢查剎車、燈光等,準備好手電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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