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三包規定包括哪些具體內容?
汽車三包規定包括以下具體內容:
修理方面,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憑三包憑證可享受免費修理,含工時費和材料費。若修理時間超 5 天,車主有權使用備用車。
換車方面,三包有效期內,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 35 天或同一質量問題修理累計超 5 次,消費者可要求換車。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 60 日內或行駛里程 3000 公里內,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可選擇換車或退貨。在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 2 次仍未排除或又出現新故障;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 2 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后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 2 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銷售者應當負責。若家用汽車產品符合更換條件,銷售者無同品牌同型號或不低于原車配置產品供更換,消費者可選擇退貨。
退車方面,發動機更換兩次后仍無法正常運行,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車。
另外,新汽車三包規定對一些用語進行了明確釋義。家用汽車產品指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和使用的乘用車和皮卡車。乘用車按國家標準規定,包括多種類型,但專用乘用車除外。皮卡車指按相關規定注冊登記為輕型多用途貨車的車型。質量問題指不符合法律、法規、強制性國家標準以及企業明示采用的標準或者明示的質量狀況,或者存在影響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形。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指危及人身、財產安全,致使無法安全使用的質量問題,包括安全裝置不能起到應有的保護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險的情形。單次修理時間指自消費者與修理者確定修理之時至完成修理之時,以小時計算,每滿 24 小時為 1 日,余下時間不足 24 小時的,以 1 日計。
同時,包修期內家用汽車產品存在以下情形,經營者可免除三包責任:消費者購買時已書面告知存在不違反法律、法規或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瑕疵;消費者未按使用說明書或三包憑證要求使用、維護、保養造成的損壞;使用說明書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消費者仍進行相關操作造成的損壞;發生質量問題,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造成的損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但經營者不得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對家用汽車產品維護、保養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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