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認定 肇事后自動投案怎么認定
1.如何認定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者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對事故無責任,駕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涉嫌醉駕、無證駕駛,報案后未盡到現場等待處理義務,離開事故現場后棄車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至醫院,但未報案,無故離開醫院;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至醫院,但給傷者或其家屬留下虛假姓名、地址、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
6.交通事故當事人在調查期間逃逸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不承認發生了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當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的;
8.協商不成或者協商不成支付的補償費明顯不足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真實信息,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
二、事故發生后如何認定自動退保?
根據《刑法》關于自首的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犯罪后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交通肇事自首有兩個條件:一方面需要交通肇事后自動投案,另一方面需要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對于自首,需要表現出行為人的主動和自愿。下列情形可以認定為自首:
1.發生交通事故后,他主動報案。雖然他沒有表明自己是肇事者,但也沒有逃離現場。經司法機關詢問,他供認了自己的罪行;
2.明知他人還在現場等候報案,在抓捕時沒有拒捕而坦白犯罪事實的;
3.在司法機關尚未確定交通肇事嫌疑人的情況下,在一般調查詢問時主動供述自己罪行的;
4.交通肇事人因患病、受傷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后果,通過電信委托他人投案自首的;
5.不是出于交通肇事人的主動,而是在親友勸說下陪同投案;
6.公安、檢察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后送犯罪嫌疑人投案的;
7.被行政、司法拘留、勞動教養等行政、司法強制措施期間,因具體違法行為,主動向執行機關供述尚未掌握的交通肇事罪。
>>點擊查看今日優惠<<
-
1上汽奧迪A5L諜照曝光 掀背造型/軸距加長 或搭載華為智駕
- 2共享蔚來服務和換電體系 螢火蟲將于12月21日發布
- 3騰勢N9實車諜照首曝:搭載易三方技術 有望2024年底發布
- 4零跑B10黑棚圖發布 將于10月14日巴黎車展全球首發
- 5奇瑞風云A9將于10月19日亮相 搭載C-DM插混系統
- 6今晚油價再上漲!92號汽油上調0.11元/升
- 2共享蔚來服務和換電體系 螢火蟲將于12月21日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