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上海:
一名洗車學徒工在清洗好車輛之后,駕駛顧客的寶馬汽車時踩錯踏板,導致車輛正面碰撞前方墻壁;但好在車輛及時剎停,沒有造成車輛過于嚴重的損傷。事發之后,公司方面表示沒有駕駛證不可以開車,該學徒工是在旁邊沒人的時候偷著開的;但是洗車店老板并沒有讓涉事學徒工賠償,因其為暑假工,沒有賠償能力。

網友觀點:應當讓涉事學徒工承擔責任,其不具備賠償能力則應當讓其監護人賠償得饒人處且饒人
應當贊同哪個觀點呢?
筆者認為應當讓涉事學徒工承擔一部分責任,對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包容等同于縱容其犯罪;如果不使其付出一定代價的話,或許這個年輕人未來還敢于做出同樣荒唐的事情。所幸車輛的損傷程度應當不大,低速100%正面碰撞平整的墻面,會造成的結果充其量保險杠輕微變形或內部碰撞緩沖泡沫碎裂;從碰撞速度來看,預計引擎蓋和兩側翼子板并沒有變形,所以車輛的維修成本不會很高。


以此為前提,正確的做法應當是讓學徒工承擔合理的賠償責任,可以薪資抵扣車輛維修的損失。
這樣既能讓年輕人長個記性,也不至于使其生活品質受到過大影響。

關鍵問題:
學徒工無證駕駛寶馬汽車導致碰撞是否涉嫌交通違法?
有一些網友的關注焦點是學徒工的無證駕駛行為本身,但是就事論事的話,該學徒工的行為實際構不成交通違法。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關的實施條例均以“道路”為前提,也就是說得在公共道路上無證駕駛才屬于交通違法行為,是需要進行行政處罰的。
但是事發地點是洗車行的場地內部。
如果內部場地是由工作人員將車輛駛入洗車位,并不會像社會車輛的司機自由開放的話,該學徒工的駕駛行為則不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只是違反了公司有關車輛駕駛的規章制度,應當如何處罰需要由公司來決定。

反之,如果是開放式的洗車場,比如自助式洗車場、允許車主自行駕駛車輛到工位的洗車場;此類洗車場內部的道路實際等于允許社會車輛進出,道路也屬于公共道路的一部分,在場地內部無證駕駛機動車也是要面臨交通法規的約束與處罰的。就該案例來看,涉事學徒工所在洗車場應當不是開放式,所以交警方面也不會過度追究細節;但如果其無證駕駛行為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的話,屆時應當如何定性就要經過系統的調查和認定了,預計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總而言之,這個小伙子遇到了一位不錯的老板,只要老板不深究,學徒工也就不需要承擔過大代價。
但并不是所有老板都有這樣的氣度,年輕的暑期工們要引以為戒,不要做能力之外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