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駕照扣分影響征信的嗎
2023-11-28 13:21:08
作者:蔡金盛
駕駛證扣分和征信沒有任何關系,就算分扣完了也和征信沒有任何關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扣分周期:
記分以一個年度為周期,一周期從機動車駕駛員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計算。一個記分周期內累加積分的最高值是12分,既在一個周期內積分達到12分的,就要對駕駛員進行相關考試,考試合格后,原記分予以消除,重新開始記分。一個記分周期期滿后,記分分值累計為達到12分的,該記分周期內的記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轉入下個記分周期,記分周期全國都是一樣計算的。
扣分何時清零:
駕駕駛證的清分時間是駕駛證上的發證日期,每年在發證日期那天系統自動清分。
從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起算,一年為一個記分周期,如此類推不斷地循環。
如果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09年9月x日,那么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從2009年9月x日的零時起至2010年9月x日二十四時止。
違法所記的分值如果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所記的分值未滿12分的,記分系統會從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將上一記分周期所記分值(交清罰款后)自動清零;被記滿12分的,則需要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或到違法行為地車管所參加學習并考試科目一(一個記分周期連續兩次記滿12分的增駕科目三后考試)合格后,方能將分數清零。否則駕駛證無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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