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公共停車位占用非機動車道看似不合理甚至有些隨意,不過能夠設置停車位的車道是有標準規定的。按照《城市道路路內停車管理設施應用指南》中說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道有分隔帶(綠化帶為主),非機動車到寬度大于4.5米可以設置停車位。不過事實情況在部分老舊城區公共道路的寬度并不符合【指南】標準,但因機動車保有量激增停車位需求量不斷加大,所以寬度在4~4.5米之間的非機動車道也有獲得審批劃定停車泊位的情況,那這種車位會不會給非機動車造成困擾呢?答案應該是肯定的,不過僅限于改變后心態的難以接受,實際用車并不會大問題,簡單計算如下。①·公共停車位的寬度約為2.2米,非標準機動車道假設為4.2米,去掉停車位的寬度后供非機動車使用的寬度為兩米。②·非機動車寬度按照新國標為小于等于0.45米,按照最大標準也容許四輛非機動車并行,當然這種并行有些“特技”的味道,但三輛車并行見徐也會超過20公分。所以非機動車道劃定停車位后仍為非機動車提供了合理的通行范圍,只是想要達到合理的水平還要使用的非機動車滿足新國標的要求,在沒有滿足之前只能養成快速超車減少并行的情況了。不過汽車在使用非機動車道停車位的時候也要要成好習慣,以最快的速度停穩車輛減少對非機動車通行的阻礙,減少把非機動車驅趕到機動車道的情況發生。畢竟沒有人希望自己規劃好的時間被堵車的打亂,而且是事實占道行駛占用非機動車路權的汽車。嚴格的分析在非機動車道設置機動車并不合理,甚至會產生兩種車型駕駛人的沖突,假設不計成本的話其實改變也很簡單。在道路現有的寬度內把非機動車車道寬度縮減至2~2.5米之間,適當減少隔離帶的寬度;修改后主路的寬度會增加2~2.5米,在最右側道路設置汽車停車位能夠解決機動車造成非機動車道擁堵的情況。其次機動車停放在主路也能讓機動車駕駛人養成停車開門觀察后視鏡的習慣,即使出現剮蹭碰撞也是同級處理,責任劃分沒有異議反而能減少事故對社會風氣的影響。至于安全方面只需要加大隔離帶間隔的密度,在通過隔離帶的位置設置“微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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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線”或減速標識,機動車駕駛人同樣可以正常的進入人行道,而且適當的規律性控制非機動車車速也是提升道路安全的方法。當然專業不是公路設計所以以上只是業余的個人觀點,在沒有實現的之前不論非機動車駕駛人還是機動車駕駛人盡量嘗試換位思考,不能在開車或乘車時抱怨電動車、在騎行時又抱怨汽車,這不是雙標嗎?(上文由天和Auto撰寫,僅代表個人觀點;禁止站外轉載,平臺內歡迎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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