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年限的規定:1、私家車:私家車包括5座轎車和7座SUV車型,非營運性質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國家將引導報廢。如果超過15年且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公里,車輛每年需要年檢2次,檢驗不合格的將強制報廢;2、出租車:出租車使用年限8年;3、皮卡:國內的皮卡強制15年報廢;4、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中型出租客運汽車使用年限是10年,年限到時,強制引導報廢;5、載貨汽車:重、中、輕型載貨汽車使用年限為15年;6、牽引車:半掛牽引車使用年限為15年;7、微型載貨汽車:微型載貨汽車的使用年限為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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