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記12分;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不足20%,或者駕駛其他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超載的危害如下:1。車輛超載嚴重破壞公路基礎設施:由于車輛超載遠遠超過公路、橋梁的設計荷載,造成路面破損、橋梁斷裂,使用壽命大大縮短。2.車輛超載:負載質量增加,慣性增加,制動距離增加,危險增加。如果嚴重超載,會因輪胎超載變形,造成爆胎、突然跑偏、剎車失靈、側翻等事故。此外,超載也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容易因轉向失控而引發事故。3.駕駛超載車輛的駕駛員:往往增加心理負擔和思想壓力,容易出現操作失誤,影響行車安全,引發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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