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保險貼和年檢貼不需要貼在車上,因為2020年6月起,全國實行電子年檢標識,年檢貼換成電子檢驗證書。如果遇到交警查車,可以在交管12123上出示電子檢驗證。根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并加蓋車輛年檢標志和車輛檢驗合格標志。2021年后,年檢標志換成電子檢驗證書,保險換成電子保單。機動車電子檢驗標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電子化是指公安交管部門通過全國統(tǒng)一的互聯(lián)網(wǎng)交通安全綜合服務平臺和“交管12123”手機APP發(fā)放檢驗合格標志電子憑證,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及相關行業(yè)和管理部門提供電子證照服務。電子汽車保險單:電子車險保單是保險公司以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向投保人出具的證明機動車輛保險合同關系的電子文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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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yōu)惠政策)業(yè)車險電子保單和交通強制保險電子保單。電子交通強制保險標簽與傳統(tǒng)紙質保險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強制保險的所有標志都改為電子標志。車輛投保后,不需要再去保險公司拿保單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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