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廣州發改委了解到,廣州發改委發《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推進新能源汽車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通知稱,廣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中央財政給予購置補貼資金后,地方政府審核后給予購置補貼資金。摘自《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促進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發展的若干意見》的通知》除燃料電池汽車外,按照不超過133601的比例給予地方補貼。電池能量密度符合要求的純電動汽車按照不超過13360.5的比例給予地方補貼,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按照不超過13360.3的比例給予地方補貼,國家補貼和地方補貼總額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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