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根據2019年新的車輛購置稅法,農用三輪車不再免征車輛購置稅。根據新的車輛購置稅法,免征車輛購置稅的:外國使領館和機構及其人員的車輛、部隊車輛、消防車輛和公用汽車等。農用三輪車不在這個范圍內。法律依據《車輛購置稅法》第九條下列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一)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有關人員自用的車輛;(二)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三)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四)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五)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減征或者其他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情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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