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發生事故后首先要打開汽車雙閃燈,無法繼續行駛的,要在來車方向設置警示標志,立即報警處理;如果車輛可以繼續行駛的,要迅速把車輛駛離主車道等待交警處理。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九條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采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后,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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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情形的除外。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對應當自行撤離現場而未撤離的,交通警察應當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造成交通堵塞的,對駕駛人處以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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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政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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