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整車貼改色膜如果超過車身整體面積的30%必須需要備案,因為汽車改色是屬于改裝行為,如果不進行備案的話,在道路上行駛是屬于違章違法的。 汽車貼改色膜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機動車登記的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備案時需要材料: 1、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標準照片2張。 2、機動車登記證未辦理機動車登記證書的一并辦理申領業務。 3、《機動車變更登記備案申請表》,單位車輛由負責人簽字,個人車輛由車主簽字;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因改變車身顏色申請變更登記,車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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