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關于“對方亂用遠光燈該怎么辦”的相關介紹:
對向來車亂用遠光燈的情況駕駛員可以將大燈開啟閃爍兩次,示意對面車輛交汽車的遠光燈轉換為近光燈會車,如果一直不轉換可以保留證據到交警部門進行投訴。如果汽車在夜間行駛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會給周圍車輛帶來視線干擾,造成安全隱患。法律規定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的道路行駛時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該使用近光燈。在有交通信號控制的交叉路口,不能使用遠光燈。因為遠光燈的光線強烈,給眼睛帶來短暫的眩暈效果,所以在城區駕駛一般不允許使用遠光燈。在夜間超車時應該使用遠光燈近光燈交替使用,起到提醒前面車輛的效果。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駕駛,那么汽車必須使用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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