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租車(小、微型)8年2、旅游、公路客運車(大型、中型)15年3、非營運的大、中型汽車 20年4、微型載貨汽車 12年5、重、中、輕型載貨汽車 15年6、半掛牽引車 15年7、非營運的小、微型汽車 無使用年限。超過15年以后每年必須檢驗2次,檢驗不通過的,強制報廢車主申請車輛報廢,應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車證、車主身份證復印件和車輛,首先到機動車回收企業,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回收企業確認機動車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后七日內將《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副本交至車管所。車管所給車主開具《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報廢手續就算完成了。有補貼,不過全國各地標準不同,請查看當地報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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