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有備案,改裝車燈是違法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七條規定,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強制拆除,予以沒收,并處二百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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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配|
優惠政策)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拼裝機動車或者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改裝車燈的備案流程:
向車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后,可以辦理相關手續,包括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收回行駛證、換發新行駛證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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