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在光線充足的道路上左轉時,打開近光燈和左轉向燈。道路能見度低時,左轉開啟遠光燈,開啟左轉向燈。路口轉向燈是基本的交通知識。通過撥打轉向燈來警示后面的車輛和行人,讓過往的車輛和行人了解行駛動向。確保行人和車輛的安全。保險起見,一定要提前打轉向燈。
法律依據:根據《車燈使用規定》規定,夜間開啟路燈或者在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條件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轉彎、變道、超車、掉頭或者靠邊停車時,提前100至50米開啟轉向燈。機動車通過有紅綠燈控制的路口時,左轉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時開啟近光燈。同方向行駛的后車靠近前車時,不得使用遠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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