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用近光燈直行通過路口,因為在穿越過程中使用遠光燈的安全系數不高。如果對面有車,有行人經過,如果使用遠光燈,會影響駕駛員的視線,而且會很刺眼,看不清路邊的行人,造成危險事故。
但如果在直行路口行駛時沒有信號燈控制,那么就需要提前慢慢減速,然后汽車主要利用遠近光交替來警示前方駕駛員。如果在夜間行駛過程中出了問題,此時車主的車無法移動到安全的地方,只能關閉大燈組,然后打開警示燈和寬度指示燈,更好的提示前后車輛行駛。
夜燈的使用:
1.在光線充足的道路上駕駛車輛時,應使用近光燈;而且跟車時也要使用近光燈,讓前車通過后視鏡觀察車后情況;如果本車與對面車的距離為150m,車主也需要將遠光燈切換到近光燈。
2.夜間行駛的車輛通過匝道、拱橋、人行橫道、急彎、坡道和前方超車時,需要交替使用遠近光燈,主要是提醒其他車輛準備過這條路。
0有用
0踩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