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分類標準:軸數、輪數、頭高(m)、軸距(m)、主要車型、一類轎車、2 2-4 1.3 3.2轎車、吉普車、出租車、面包車、摩托車、二類轎車、2 4 1.3 3.2轎車、微型面包車、輕型貨車和小型客車、三類轎車、2 6 1.3 3 3.2中型轎車。2級轎車、8-19座客車、5噸以下貨車由2噸到5噸,通行費價格換算系數為2。測量頭部高度的方法是在前軸位置從地面到汽車頂部垂直測量頭部高度。一等車頭部高度小于1.3,如小型車、吉普車、摩托車。二類車輛頭部高度大于等于1.3,即微型面包車、輕型貨車、小型客車。面包因此被定義為二等車廂;3.根據汽車的外觀和內部視圖,一級車、帶車廂的整車、二級車和帶駕駛室但不帶車廂的底盤,用于改裝自卸車、消防車、汽車起重機等特種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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