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未打轉向燈怎么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定: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一次記1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1、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2、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