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報廢注銷辦理流程
報廢汽車注銷的處理方法如下:1.報廢汽車需由單位或個人提供汽車登記證、號牌、駕駛證,報廢汽車需提供單位代碼證及公章復印件4份,個人需提供車主身份證復印件4份;2.公司業務部門專管員負責接收報廢汽車,并填寫停/復駛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個人車主簽名。管事、保管員驗車拍照,磨發動機號、車架號;3.專管員和保管員驗車合格后,由專管員負責填寫公司內部打印的報廢汽車報告單,由銷售人員、專管員、保管員、科長、主管經理、總經理簽字后,由保管員登記并辦理入庫手續,專管員將相關單據移交辦公室專管員登記;4.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有專人定期到公司檢查車輛。車輛檢驗合格后,辦公室負責人到市政府一站式商務局窗口開具《報廢汽車回收須知》;5.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應當對檢驗合格的車輛進行拆解。大中型貨車和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車輛管理部門的監督下拆解,拍照,填寫報廢車輛監售登記表;6.汽車解體后七日內,由專控員將車輛停/復牌注銷登記表、車輛登記證書、號牌、駕駛證、《報廢汽車回收標識》復印件和《報廢汽車監督銷售登記表》送公安機關車輛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登記;7.注銷登記后,通知車主領取報廢汽車回收標識、注銷登記和殘值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