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轎車有報廢年限嗎
1、小型私家車無使用年限限制,但是行駛60萬公里后將引導報廢。我國的交通法規對于小轎車的報廢年限已經沒有限制了,不過像非運營的普通私家車,到了15年之后就要每隔半年到車管所進行一次審核。
2、普通小轎車沒有報廢年限限制,因為普通小轎車不屬于營運性質,所以,在使用15年之后,只需要半年年審一次,審核通過就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如果超過60萬公里就必須報廢。
3、家用小型轎車,無強制報廢年限。家用的非運營的小、微型載客汽車,檢驗年限為:使用6年以內,兩年檢驗一次;使用6年至15年,一年檢驗1次;使用15年以上,一年檢驗2次。如果檢驗合格可繼續駕駛。
4、小轎車無強制報廢年限。根據相關規定小型私家車無使用年限限制,在行駛60萬公里后將引導報廢,但不強制報廢。但是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需要強制報廢。
5、目前小汽車的報廢標準不再以年限為準,從原本是15年報廢年限更改為行駛里程數,達到里程數對汽車進行報廢處理。
6、小車有報廢年限。具體如下:私家車:包括5座轎車和7座SUV車型非營運性質的小、微型汽車無使用年限行駛里程達到60萬公里國家將引導報廢。如果超過15年且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公里車輛每年需要年檢2次檢驗不合格的將強制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