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行駛證了怎么辦?
行駛證沒了去車管所補辦就可以。機動車行駛證功能:車輛上牌憑證:國務院頒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
可以到當地的車管所或者交警大隊來進行補辦行駛證。
行駛證沒有了的補辦流程如下: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滅失、丟失或者損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補領、換領。
可提供給交警有效的身份信息證件若無身份信息證件或未考取駕駛證則以無證駕駛處理。
需要在規定的期限內出示行駛證,而且行駛證在有效期內,才可以取回車輛。如果是在實行電子行駛證的城市,可以出示電子行駛證,在規定的范圍內可以等同行駛證,不會被處罰。
行駛證沒有帶,暫扣機動車,開具強制措施憑證直至出示相關的證明材料(行駛證),再作出 行政處罰 決定,未帶行駛證的處罰是20元(查成交價|參配|優惠政策)以上200元以下,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