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交警多久出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后交警出責任認定書的時間分不同情況。
如果適用簡易程序能當場作出責任認定書就當場作出不具備當場作出條件的應在三日內作出。
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
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經過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當事人過錯及責任或意外原因作出認定的部門名稱和日期等。
認定書應當由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加蓋處理專用章。
如果對認定書的責任劃分有異議要在收到的 3 日內提出書面復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