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為算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的判定有多種情況。
明知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現場的這肯定算。
要是當事人覺得自己沒事故責任就駕車駛離現場也算交通肇事逃逸。
還有當事人有酒后、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后不現場聽候處理棄車離開又返回的同樣算。
把傷者送醫院沒報案就無故離開醫院的或者給傷者及家屬留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的都屬于交通肇事逃逸。
在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也是這種情況。
當事人離開現場還不承認發生交通事故可有證據表明他應該知道的這也算。
另外經協商沒達成一致或者未經協商給的賠償費用明顯不夠的也算交通肇事逃逸。
總之交通肇事逃逸就是駕駛員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了擺脫責任而逃離事故現場的行為這里的責任包含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