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駕駛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飲酒駕駛指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為,處罰標準因情節而異。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處罰為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同時記12分。這種處罰旨在讓駕駛者意識到錯誤,付出一定代價,也警示他人。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情況就嚴重了,會面臨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這是對屢教不改者的嚴厲懲處,讓其明白法律不可侵犯。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處罰更重,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因為營運機動車涉及公共安全,影響更大。而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體現法律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零容忍。
飲酒駕駛處罰標準根據不同情節有不同規定,從暫扣駕駛證、罰款到拘留、吊銷證件乃至追究刑事責任,目的是維護交通安全,警示人們切勿酒后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