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變更車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讓所借車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者行人優先通行;按順序依次行駛,不得頻繁變更機動車道;不得一次連續變更兩條以上機動車道;在同一方向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上,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在所借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左右兩側車道的車輛向同一車道變更時,左側車道的車輛讓右側車道的車輛先行; ●城市道路最高時速為60公里,公路最高時速為80公里; ●機動車在道路空閑、視線良好且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定的情況下,應當快速接續行駛,不得妨礙后車通行; ●機動車在有掉頭標志、標線或者未設置禁止左轉彎、掉頭標志、標線的路口、路段掉頭時,應當距掉頭地點100米至50米處,駛入最左側或者準予左轉彎、掉頭的車道,不得妨礙行人和其他車輛正常通行; ●機動車遇盲人、行走不便的殘疾人、孕婦、老年人或者兒童橫過沒有人行橫道的車行道時,應當停車讓行; ●機動車轉彎、變更車道、超車、掉頭、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100米至30米開啟轉向燈; ●在道路停車泊位內,按順行方向依次停放,車身不得超出停車泊位; ●不走人行道、人行橫道、違反交通信號、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的行人將被處10元罰款;在機動車道上從機動車左側上下車、開關車門時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跳車的乘車人將被處10元罰款;乘車人向外拋物品或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也將被處20元罰款;醉酒駕駛非機動車處50元罰款等; ●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后風窗內懸掛、放置或者粘貼、噴涂妨礙安全駕駛的物品或者文字、圖案的將被處100元罰款、“駕駛機動車撥打、接聽電話、觀看電視的將被處200元罰款”等。 相關鏈接 北京市交管局分析交通擁堵四大原因 占路施工加劇交通擁堵 昨天,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草案)》立法參考材料中指出,北京交通擁堵的主要原因是交通需求日趨旺盛,車路矛盾不斷加劇。交管局分析其中有四大原因:一是占路施工大面積鋪開;二是車輛持續高速增長;三是停車位嚴重不足,停車秩序亂;四是因亂致堵問題比較突出,無警力控制地區、時段交通違法行為還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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