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摩托車道路考試項目和扣分標準
根據公安部考試標準規定的及格分數是:大客車90分;大貨車80分;小型車和其它車型為70分。現將這次你的考試成績在考標上圈出,望你針對存在問題,加強訓練,爭取下次考出好成績。
項 目 | 扣分 | 準 備 | 1.1 未調整好后視鏡(左、中、右) 1.2 未調整好座位 1.3 不系好安全帶(小型汽車) | 5 10 X | 發 動 起 步 | 2.1 未檢查檔位或手制動器 2.2 發動機啟動后仍未放開啟動開關 2.3 未檢查儀表 2.4 氣壓不足起步 2.5 不關車門起步 2.6 車輛有異常情況起步 2.7 未查看交通情況 2.8 掛錯檔 2.9 起步不順(車輛有闖動及行駛無力的情形) 2.10 不放松手制動器起步,但及時糾正 2.11 不放松手制動器起步,未能及時糾正 2.12 起步時車輛溜動小于30厘米 2.13 起步時車輛溜動大于30厘米 2.14 油門過大,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 2.15 發動機熄火一次 2.16 駕駛姿勢不正確 | 5 5 10 X X 20 20 20 10 5 20 20 X 5 20 10 | 方 向 與 制 動 | 3.1 掌握方向盤手法不合理 3.2 車輛行駛方向把握不穩 3.3 有雙手同時離開方向盤現象 3.4 制動不平順、出現車輛闖動 3.5 摩托車制動時不同時使用前制動器 | 10 X X 10 10 | 換 檔 | 4.1 檔位使用不當或車速不穩 4.2 掌握變速桿手法不對 4.3 不會用兩腳離合器換檔方法 4.4 換檔時有齒輪撞擊聲 4.5 換檔時機掌握太差 4.6 換檔時機掌握稍差 4.7 換檔時手腳配合不熟練 4.8 錯檔但能及時糾正 4.9 換檔時,低頭看檔或兩次換檔不進 4.10 行駛中使用空檔滑行 | 10 10 20 20 10 5 10 10 X X | 路 口 | 5.1 不按交通信號或民警指揮信號行駛 5.2 轉彎角度過大、小或打、回輪過早、晚 5.3 轉彎角度稍大、小或打、回輪稍早、晚 5.4 爭道搶行 5.5 違反路口行駛規定 5.6 違反鐵路道口規定 | X 20 10 X X X | 交 通 標 志 、 標 線 | 6.1 未留意,亦未遵照交通標志行動 6.2 違反分道行駛規定 6.3 不按規定出入非機動車道 6.4 越中心實線逆向行駛 6.5 行駛中壓中心實線 6.6 變換車道之前,未查看交通情況 6.7 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6.8 不按導流線方向行駛 6.9 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線上 6.10 不按規定避讓人行橫道中的行人 | X X 10 X X 10 X X 20 X | 會 、 超 車 | 7.1 窄路會車時不減速靠右邊行駛 7.2 會車困難時應讓行而不讓 7.3 不具備超車條件時,強行超車 7.4 超車時不使用轉向燈或不提前查看交通情況 7.5 超車后突然切入他車道、引起后車緊急制動 7.6 故意不讓后車超越者 | X X X 20 X X | 調 頭 | 8.1 調頭方式選擇不當 8.2 不注意觀察交通情況 | 20 20 | 控 制 能 力 | 9.1 控制車速不穩 9.2 車速超過限定標準 9.3 車速過低或未能調整車速以適應路上情形 9.4 不會合理使用半聯動控制車速 9.5 兩輪摩托車在行駛中左右搖擺或以腳拖地 | 20 X 20 10 X | 判 斷 | 10.1 反應遲鈍造成危險情況 10.2 判斷能力差、不敢走車或鉆危險檔子 10.3 對車身前后、左右位置感覺差 | X X X | 其 他 | 11.1 行駛中未能觀察亦未按其他車輛發出信號行車 11.2 行駛中不能正確使用各種燈光 11.3 駕駛姿勢不正確 11.4 未能及時發現車輛的各種故障帶病行車 11.5 不按主考人員指令行車 | X 20 10 10 X | 停 車 | 12.1 未查看交通情形,亦未及時發出或關閉訊號 12.2 制動停車過程不平順 12.3 以指定停車標志作標準,未能停在正確位置(縱或橫大于1米) 12.4 以指定停車標志作標準,未能停在正確位置(縱或橫小于1米,大于 50厘米 12.5 未拉手制動之前,車輛后溜,或停車后未拉手制動 12.6 未拉手制動,檢查檔位,抬離合器前先抬腳制動 12.7 開車門前不查看側后交通情況 12.8 下車不關車門 12.9 在禁止停車的地方停車 | 10 10 X 20 20 5 10 10 X | 注:“X”表示扣分至不合格
[上一頁] [1][2][3]


 |